6种消费纠纷 工商约谈老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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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34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5月1日起,晋安区工商局将在全国工商系统率先推出重大消费纠纷约谈制,只要在辖区内出现以下6种消费纠纷,晋安区工商局将紧急约见侵害方的老板,启动约谈程序,并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以及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6种消费纠纷包括:1.经营者因同一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5名消费者群体投诉;2.经营者1年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消费者投诉累计5次以上;3.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1年内被工商部门查处2次以上;4.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1年内对消费者的正当投诉无理拒绝或故意推诿累计2次以上;5.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造成消费者轻伤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6.经营者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被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后,未主动改正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