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抱周岁婴儿跳楼后续:以故意杀人罪被判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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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1:1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4月26日消息:备受关注的龙湾一女子抱着女儿跳楼,造成女儿死亡自己摔伤事件有了下文。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龙湾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26岁的林某因为故意非法剥夺女儿的生命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此案可谓一波三折。去年10月25日龙湾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林某提起公诉,同年11
经法院审理查明,林某因为与丈夫王某夫妻感情不和而产生了自杀念头。去年5月26日,正好是她女儿满一周岁的日子,当日上午8时许,林某在家中从公爹手中抱过女儿,而后来到四楼后间踩着凳子爬上窗户,抱住女儿跳楼自杀。惨剧发生后,家人急忙将两人送往当地医院,经抢救无效女婴死亡,林某受伤住院治疗。经鉴定,林某在犯罪时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比正常人减弱,属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认为,林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林某犯罪时属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并且她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龙湾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了解,宣判后林某还是无法接受法院认定自己故意杀害亲生女儿的事实,一直哭喊:“我怎么会杀死自己女儿呢?” 另外,林某的丈夫则在前段时间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她的婚姻关系,此离婚官司也已开庭审理。(温州商报 记者 郑光雨 通讯员 龙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