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涉黑第一案”九罪犯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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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1:2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4月25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院遵照河南省高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许昌市魏都区对罪犯宋留根、马献州、张广明、刘慈恩、王海军、刘文贤、刘强、陈华、王明军执行死刑。 自1993年以来,罪犯宋留根、马献州伙同郝洪山已判刑纠集劳教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
许昌市中院依法判处宋留根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院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述死刑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上述罪犯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