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检查劳动用工情况 拒不支付工资一律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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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1:29 温州新闻网 | ||||||||
非法招用童工一律处以5000元/人.月罚款 温州新闻网4月26日消息: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和馨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即将告一段落,从5月8日开始至6月底,全市劳动部门将全面检查劳动用工情况,检查中一旦发现存在拒不支付工人工资、拒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招用童工等行为,一律予以400—50000元处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和馨行动”集中检查将采取排查和举报专查的形式。根据我市新出台的《温州市和馨行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此次一旦发现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按处罚标准一律予以400元/人罚款,最高罚款不超过3万元;对于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的单位,将一律处以5万元罚款;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一律处以5000元/人.月罚款,并加倍处罚无合法证照非法招用童工行为的用人单位。 同时,排查中如发现存在不依法制作工资支付表、情节严重的,不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情节严重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一并予以处罚。个别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的单位,应抓紧时间整改。(温州商报记者姜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