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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部分大中专毕业生竟成“黑人黑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2:08 光明网

  记者 蒋桂斌

  新华社南宁4月26日电

  读完大中专毕业后回到原籍,由于落实不了工作单位,竟然在当地入不了户口,成了“黑人黑户”。这是广西扶绥县籍部分大中专毕业生亲历的咄咄怪事。

  一名2001年毕业的扶绥籍大学毕业生向记者反映,他读大学前是农业户口,上大学后转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回到扶绥,因为正式工作单位暂时没有落实,档案“挂”在县人才交流中心。但在办理当地户口入户手续时,人才交流中心说,因为县公安局不批准人才交流中心设集体户口,所以没法在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他又找到县公安局,户政科民警告诉他,如果暂时没有工作单位可以落户,可挂靠县里城镇户口的亲戚朋友家,但必须要亲戚朋友的单位向户政科出具证明,也可将户口“非”转“农”,落户回原籍农村老家。最终,这名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城镇户口的亲戚朋友挂靠,又不愿将户口“非”转“农”,“如果身份证遗失,或者到期更换,我将因为是‘黑人黑户’而办不了身份证,那时麻烦就大了。”

  扶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综合股股长黄陆证实说,自从1999年国家不包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后,部分扶绥籍的大中专毕业生面临着类似上述户口无法在当地落户的情况,县人才交流中心为此借鉴外地经验,曾多次向县公安局打报告申请成立一个集体户口,好让大中专毕业生落户,但一直未获批准。

  扶绥县人才交流中心统计,从1999年至2004年7月,这个县共有2555名大中专毕业生还没有落实就业单位。黄陆说,目前到底有多少大中专毕业生是“黑人黑户”,没有做过专门统计,只有个别大中专毕业生把户口“非”转“农”,其中的原因,除了他们不愿“非”转“农”外,还有户口要转到农村,还面临着与当地农民“抢”承包地和集体分红等问题,村委会不一定同意。

  我国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这就意味着这个县所有落不了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通过正常渠道已办不了入户手续,成为“黑人黑户”。记者了解到,一些在外地打工遗失身份证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是“黑户”,补办不了身份证,竟然买假身份证应急。

  扶绥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梁尚锦说,户政科之所以不批准县人才交流中心设立集体户口,首先是集体户口难以管理,因为集体户口里谁都不认识谁,漏洞很多,出了问题或者要办有关户籍业务,人才交流中心根本管不来。此外,人才交流中心设立集体户口后,打算每年向大中专毕业生收取500元的户籍管理费,户政科不好批。

  “人才交流中心没有户政科所说的户籍管理收费的打算。”扶绥县人才交流中心原主任汪温珍说,为了方便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广西人才交流中心设立了集体户口,与扶绥同属崇左市的大新县也这样做,很遗憾,在扶绥却不能为大中专毕业生办这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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