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被处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3:54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昨天上午,“中原涉黑第一案”罪魁宋留根等9人在河南许昌被执行死刑。 自1993年以来,宋留根、马献州、郝洪山等三人,纠集两劳释放、解教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作案200余起,杀死15人,伤害数十人。自1993年以来,宋留根、马献州、郝洪山等三人,纠集两劳释放、解教及社会
2005年1月21日,许昌市中级法院对宋留根特大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宋留根、马献州等11名被告被判处死刑,其中郝洪山、王庆国缓期两年执行,其余5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宋留根等人提出上诉。 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昨天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布宋留根一案的终审判决:驳回宋留根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上述罪犯的死刑,立即执行。上午8时50分,宋留根等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作者:韩俊杰王伟 刘改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