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国家自然遗产及自然与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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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9: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杜宇)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6日宣布,为保护我国遗产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世界自然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管理和保护工作,决定设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作为申请列入《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候选项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申报项目的遗产分类和地区分布要考虑代表性与平衡性,国内
为保持遗产资源分布地域的完整性和满足保护范围划定的需要,鼓励并支持跨行政区域的联合申报项目。 《预备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预备名录》的遗产地资源价值及保护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因遗产资源退化和遭受严重破坏的,原审定公布机关可将其从《预备名录》除名。被除名的项目,须重新申报或审定通过后方可列入《预备名录》。 列入《预备名录》的项目,建设部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制订保护规划、资源监测、管理能力建设、科研、培训、国际合作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在推荐申报世界遗产方面,将优先考虑资源保护比较好、管理能力比较强、申报工作准备充分的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 这位负责人表示,设立《预备名录》,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国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