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坚石房屋租赁诈骗案第二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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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1:2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阳)昨天,坚石房屋租赁诈骗案在市一中院第二次开庭,坚石案主嫌于波再次以合同均不是他掌权时所签为由,坚称诈骗案“与自己关系不大”。 昨天于波辩解,指控他的合同有数百份,这些合同的90%都不是他担任法定代表人时签下的,而是由他之后的段玉龙、王建华等法定代表人所签订,真正由他签订的只有10多份。公诉人当场提交了段玉龙的证言,证实该公司仍由于波控制,于波答应给段玉龙10万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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