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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2003十年营造“权力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2:38 东方早报

  早报讯

  自1993年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到2003年被免,安惠君在罗湖公安分局的时间正好是十年整,其中自1996年下半年主持罗湖公安分局全面工作至被调到深圳市口岸办任副主任,安惠君“主政”罗湖公安分局近七年。这十年,她将手中的权力化成“官媚交易场”,大肆收受贿赂。在其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期间,逢年过节给安惠君送钱已经成为很多基层干部的
习惯。一年副局长安静低调未有受贿记录

  在安惠君任罗湖公安分局副局长期间,媒体上没有关于她的只字片言报道,在检方侦查中也没有其收受贿赂的记录。有记录可查的安惠君受贿最早时间为,时任罗湖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宋明明自1995年3月起,逢年过节就给安惠君送钱,每次5000元。1996年春节,派出所所长黄某送钱给安,那时安惠君还只是罗湖公安分局政委,主管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大量的受贿发生在安惠君成为罗湖公安分局一把手之后,尤其是在派出所撤并之时,先后有15名基层干部为保住职位或升迁给安送钱,而且大多以逢年过节探望的名义。在安惠君主政罗湖公安分局期间,逢年过节给“老板”送钱已经成为很多基层干部的习惯。两年政委人前讲廉政人后收贿赂

  安惠君1996年在深圳一媒体上发表署名理论文章中教育民警自觉地抵制各种没落颓废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还有一篇报道中称,政委安惠君带头学法,要求民警学习法律。

  作为政委,廉政自然也是主抓内容之一。罗湖公安分局当时还建立廉政信息反馈制度。公开的记录显示,自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全分局干警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当年1—7月,有412人次拒礼拒贿,拒收礼品礼金达40万元人民币,但并未公布其中是否有安惠君。

  较具讽刺意味的是,检方侦查时发现,在强调廉政的同时,安惠君私下却收受两名下属中的贿赂。七年一把手雷厉风行的女局长

  1996年底,在原任局长病退之后,安惠君开始主持罗湖公安分局全面工作。有熟悉安惠君的媒体记者认为其很“会做”,一项佐证就是被公安部表扬的“警校共建”。

  自1998年以来,罗湖公安分局在辖区内普遍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各派出所专门向各校派出民警担任法制辅导员,并保障校园治安。活动赢得民心,在群众中反响较大,也引发多方关注。1998年4月28日,公安部牟新生副部长在全国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高度评价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警校共建”的做法,要求在全国积极推广。深圳市、区有关领导指出:“警校共建”活动是加强深圳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新的切入点。

  1998年,安惠君正式担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她那被多家媒体记者形容的“雷厉风行”和“厉害”开始显现。

  “她比较男性化”,有记者如是评价。据其介绍,安惠君喜欢亲临一线,而且不喜欢戴女警帽,而是戴男式的大盖帽。在公开的报道中,安惠君也多次出现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前线,“3·9”入室抢劫杀人案,“8·2”狂徒身绑雷管讨债案,她均到现场指挥。

  “我是个女人,但属于男人性格,争强好胜,过于直率。”安惠君也这样自我评价。

  1998年初,安惠君任罗湖公安分局局长,同时任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并身兼深圳市人大代表和罗湖区政协委员。2001年7月左右,安惠君开始主持罗湖区政法委全面工作。权力到巅峰来单照收的女贪官

  在达到个人权力巅峰的同时,安惠君的“魄力”也走向另一个极端。深圳市纪委在安惠君案发后的通报中称,安惠君的堕落,根源在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身为一局之长、党委书记,安惠君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履行组织学习的职责,在班子集体学习时,往往心不在焉,还经常找各种借口先行离开。

  另一项通报则直指其作风霸道,遇事蛮横,随心所欲,称其目无组织原则,上级的会议,想参加就参加,上级的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置之不理,在班子内部大权独揽,一手遮天,研究决定干部人事、工程招投标等重大问题都由她一个人说了算,甚至在班子内部有重大意见分歧时,也不允许班子其他成员保留不同意见,强迫大家按她的意见一致通过。但在问题未暴露之前,安惠君表面文章同样做得不错,有公开报道称,安惠君与下属科所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科、所、队长参加“反腐保廉”学习班,还组织民警观看《反腐保廉警示片》。有报道也称,罗湖公安分局三个月共拒绝700多人次的说情,有200多名干警拒贿,金额达26万元。

  与此相对应,在大权独揽下,安惠君却开始大肆受贿。多名下属向安行贿的目的都是为了升迁。事实也正是如此,在送钱之后,多名下属均得以升职,获得派出所所长、科长、副处长等职位,其中有的下属还一路高升。

  在这种氛围下,下属逢年过节给安惠君送钱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原草埔派出所所长宋明明的送钱经历就是其中之一:1997年春节,5000元;1998年春节,5000元;1998年至2002年四年的时间内,每年中秋节和春节都给安送钱,每年中秋节1万,春节2万,逢年过节先后14次送给安15万元。

  2002年深圳市公安局对全市派出所进行大整合,更是成为安惠君受贿的良机。因为安的惯例,有些位置需用金钱来争。而安惠君所营造的“氛围”也使部分工作本来很出色的基层所长不得不随大流。某派出所所长许某自认为工作表现和能力都不错,也得到大家公认,但心里没底,也只得送上2万元。据检方指控,安数十次收受15名下属的贿赂180余万元,其中多人的行贿次数达到10余次之多。《南方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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