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代课教师工资有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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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10 东南早报 | ||||||||
1000元或700元 早报讯(记者黄祖祥朱玮杰实习记者赖剑波)就代课教师如何管理一事,晋江教育部门专门就建立人事业务档案、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以提高代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据悉,晋江各有关学校代课教师的录用、聘用、辞退等必须由晋江市教育局审批,并选聘政治思想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对已取得师范毕业学历和具有高中学历并获得业务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聘用无合格证书的人员任教,对不合格代课教师要坚决给予清退。 今年特别规定,将为每位代课人员建立人事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综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计生证明、每年年度考核材料、代课人员基本情况表、获奖证书等材料。 此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年度考核合格的中、小学代课人员月工资标准市镇支付1000元;具有中专、大专学历、年度考核合格但暂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小学、中学代课人员月工资标准市镇支付700元。 据悉,各学校及相关单位应于每年的8月20日前提交代课人员的有关证件的原件、《代课人员基本情况表》、《秋季代课人员申报花名册》(附软盘)到教育部门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各单位在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中,主要领导和经办人员均需亲笔签名以示负责,如发现造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