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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井盖也得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10 东南早报

  76个铁井盖让她失去九个月自由

  早报讯 (记者王昆火)晋江池店蔡某因收购赃物铁井盖76个,日前被晋江人民法院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只有小学文化的蔡女士在华洲村开了一家废品收购店,从去年9月分开始,蔡某在知道
两名外地男子所得的铁井盖的情况下,还花了4000多元,多次向陌生男子向购买标有电信标志的44个圆形铁井盖和32个方形铁井盖及6个市政标志的圆形铁井盖,赃物总价值21635元。

  案发后,蔡某所收购的76个铁井盖全部被追回,有的还是完好无损,有的则已经破碎。

  晋江法院认为,蔡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还给予收购应受到处罚,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收购赃物罪,法院对其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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