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商家“和为贵” 与原告达成庭前和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10 东南早报 | ||||||||
18家音像商家成被告追踪 早报讯(记者董仁爱黄墩良通讯员骆志鹏)泉州18家音像商店遭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起诉一案已审理终结,14家音像商家与原告达成庭前和解。 去年11月,泉州18家音像商店遭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以侵犯专有权利为由起诉
正逢“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中院结合此次专项整规活动,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约定义务。 中院认为,这批案件的审结既充分发挥了法院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有效地打击了盗版等不法侵权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