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多收1分市民告状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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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30 北京晨报 | ||||||||
南京 晨报南京专讯南京一位吴先生为超市多收1分钱较起了真儿,将超市告上了六合区法院。据称,今年4月15日,吴先生去六合某超市购买总价值1.19元的商品,但超市实收货款1.2元。吴先生随即要求找还1分钱,但遭拒绝。吴先生认为超市不找零钱的行为是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明显的不当得利和欺诈消费者行为。
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吴先生一纸诉状将该超市告上了法庭,除了要该超市返还多收的1分钱外,并要求赔偿相关费用13.55元。据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