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条规则约束因公出国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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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张立)在提交因公出访申请时,必须填写出访的具体时间,原则上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得超过7天、两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2天。记者获悉,根据《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审批原则》和《因公出国(境)人员守则》,因公出访人员将受到9条规则的约束。党政领导干部出访不得接受国内企业、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出访团组不带企业人员参团。特别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在国(境)外的行为。
按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一次出访不得超过两个国家,更不得由企业出资进行访问,出访时不得带上企业,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规定的经费标准内。此外,要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友好交流、考察访问团组,团组人员总数一般控制在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6人,严禁无关人员搭车出访,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带配偶、子女出访。对违纪、违法团组和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在因公出国期间,出访人员不得到赌博场所,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进入淫秽色情场所,不得观看淫秽表演,严禁嫖娼。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和延长在国(境)外的停留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