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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求职者5月1日起交20元即可获推荐就业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4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廖小芹) 求职者寻求职业介绍中介服务不再只有交纳成功介绍费一种!而是有两种套餐可以选择。根据将于5月1日起实行的新的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求职者可以选择缴纳20元或50元让中介机构推荐1次以上就业机会,这样可降低求职者被骗取钱财的风险和成本。

  两种求职套餐可供选择

  据介绍,按以往的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求职者通过职业中介求职只有缴纳100元—400元不等的择业介绍成功费的一种选择,因此有些黑中介收取费用后就推荐一些求职者不可能接受的工作来应付求职者以骗取钱财。

  为此,职业介绍服务收费中新增加了求职综合服务费,该服务可为求职者提供登记建档、招聘信息查询、发布个人求职信息、推荐就业等“一条龙”服务,市物价局规定求职综合服务费分A、B两种套餐收取,A类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月;B类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月,下岗人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减半收费,不得另收择业介绍成功服务费。两类套餐的区别在于是否安排求职者参加招聘会,但两类套餐都要比分开申请各项服务实惠。

  代办社保费月增5元

  据了解,新规对原有大部分劳动力中介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变,如规定求职登记为一人10元/月,招聘信息查询2元/条等。

  但招聘会摊位费现改为市场调节价,原来是执行政府指导价200元/个,收费标准改由服务单位自行确定或由双方协商。新标准中还增加了上网发布招聘信息和劳务派遣、人才租赁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由服务单位自行确定或由双方协商。另外,代办社会保险、代办住房公积金费均由每人5元/月提高到10元/月。

  新规还规定,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违背客户意愿进行捆绑式服务并收费。开展延伸服务收费的,须向市物价局申报。中介服务机构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接受监督。求职者如发现违规收费可及时向物价部门举报。

  专家:还需配套相关法规

  一些劳动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新标准在降低劳动者求职风险和成本方面有一定作用,但还是存在漏洞,以新增加的求职综合服务费为例,黑中介还是可以通过推荐一些“没法干的活”应付求职者,逼迫求职者接受100元—500元的“择业介绍成功服务”,因此劳动部门配套法规的出台就很有必要,如可以要求中介在介绍成功以后才能收取中介费用,或者通过先收取用人单位费用再由求职者到用人单位上班后再交给单位的做法等等,都可以大大降低求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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