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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粤春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据新华社长春4月26日电(记者王强)原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桑粤春因犯贪污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14项罪名,26日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被宣判的还有桑粤春的姐姐桑粤萍、哥哥桑粤东、弟弟桑粤安等17名团伙成员。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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