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了结“断骨增高”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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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4: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锦法记者陈倩李力)经过锦江区法院一年多的审理,我省首例“断骨增高”手术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日前“尘埃落定”。原告陈方伟与被告成都某医院已达成案外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陈方伟17万余元。 案情回放
2003年,北京某研究所所长夏某某介绍陈方伟到与其合作的成都某医院做断骨增高手术。术后2个月,因没有专业医师配合治疗,陈方伟左腿固定针孔发炎,术后4个月双下肢膝关节开始严重弯曲。2004年2月23日提前拆除增高延长器,手术失败,陈方伟成了靠轮椅生活的残疾人。2004年5月18日,经司法鉴定为六级伤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