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五一出游要“手到眼到心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4:45 山西晚报

  本报4月26日讯近年来,由于商家的促销活动、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五一期间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持续上升。在又一个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之际,太原市工商局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警示。

  据太原市工商部门介绍,近几年的旅游纠纷主要表现在:旅游服务质量缩水严重,包括旅游景点缩水、食宿缩水、服务态度缩水、交通工具等级降低等;同时,安全存在隐患、
消费索赔艰难、旅游合同不规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对此,太原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旅游中要特别注意:

  首先,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外出旅游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付款方式、服务承诺、活动日程、线路、游览项目、用餐与住宿标准、违约责任等约定清楚。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问清旅游保险的险种、理赔条款、保险人、出险后的处理等,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在消费者打算跟团旅游时,应尽量挑选信誉好的旅行社。消费者在旅途中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拒绝无安全设施或无安全保障的服务项目。

  其次,在景区购物要严防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对数码相机、珠宝玉石等贵重物品要辨明真假,同时,索要发票、合格证,并要求经营者在发票上注明质地、规格、款式、重量、产地和价格。对没有标明标价的服务项目要先商定价格后,再接受服务。特别是用餐时要注意包间、茶水、餐具(筷子、小毛巾)等收费是否在菜单上明示;在景区停车时要停放有收费公示牌的正规停车场;到公园游玩时要注意门票是否按公示的门票价格收费。

  另外,在旅行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后,或发现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应与履行社领队充分协商,同时保留权益受到损害的有力证据。

  本报记者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红色专题
红色专题图铃免费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