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命案不足85%难评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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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7:5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田永丽)从今年起,公安机关侦破命案率每年要达到85%,达不到将被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或先进县(区)公安局的资格。这是记者昨日在全省“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的消息。 据了解,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在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中共破获故意杀人、伤害致死和以爆炸、投毒、纵火为手段,以抢劫、强奸、绑架为目的致人死亡的八类命案760起,破案率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李乐天在会上提到,到2007年底,各级公安机关要达到“全省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目标。全年命案破案率若达不到85%,县(区)公安机关将被取消评优资格。市县两级公安局长要对本地实现上述目标负责,1人死亡命案,县级公安局长要到场,2人以上死亡命案,地市公安机关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要到现场,负责指挥侦破工作。 目前,全省刑侦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省公安厅将考虑为刑侦部门配备指纹远程查询系统和活体指纹采集仪,以提高破案效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