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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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8:03 法制日报 | ||||||||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会战拉开序幕 六类虚假广告被列为打击重点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记者姚芃)以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今天在京召开为标志,十一部委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大会战拉开了序幕。中宣部副部长李
这次整治工作由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纠风办、信息产业部、卫生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行动,明确了整治的任务和目标及各部委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 整治工作的重点,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五是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六是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各有关部门领导在会上表示,将按各自职能,加强行业管理,协调配合。 11部委联手力推惩治虚假违法广告5大措施 媒体发布违法广告领导将被追究责任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记者姚芃)消费者受害、违法者受益、政府买单;广告市场“四处放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墩布”势单力薄的局面将有望改变———记者今天从十一部委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获悉,整治违法虚假广告5大制度已经正式确立。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一个部委共同制定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在明确任务、职责分工的同时,确定了5项工作措施和制度: 新闻媒体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发布违法广告的新闻单位由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必要时追究其主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十一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 广告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分为绿牌、蓝牌、黄牌、黑牌四类; 建立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制度:惩罚分为暂停发布广告、限制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