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墓人罚4万失职官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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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南昌4月26日电 江西一民营企业家在南昌市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修建豪华坟墓一事,引起了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近日,南昌市湾里区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罚款、党纪、政纪等处分。
褚建庚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梅岭镇原镇长李清理、副镇长徐协珠工作失职。给予徐协珠行政记大过、李清理行政记过处分。 在建墓过程中,湾里区林业局未能及时掌握情况,对砍伐林木的行为没有依法进行制止。区林业局原副局长王沙平工作失职,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湾里区国土局对违规征地建墓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局长简世烈工作失职,负有重要责任。湾里区委、区政府建议由市国土资源局对简世烈作出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