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代表竟是“黑老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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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8:40 东方网-文汇报 | |||||||||||||||||
原全国人大代表桑粤春因犯贪污罪、强奸罪等一审被判死刑
同时,利用特殊身份和各种手段寻求个别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干扰办案,逐步形成以桑粤春为组织者、领导者,以桑粤东、桑粤萍、刘鹏举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同时被宣判的还有桑粤春的姐姐桑粤萍、哥哥桑粤东、弟弟桑粤安等17名团伙成员。 宣判后,桑粤春、桑粤萍和桑粤东等人明确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