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流失要切实防止统计作假还比较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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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08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6日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报告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情况。他说,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积极推进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建立、落实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责任的同时,已从规章制度建设入手,加大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力度。下一步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将加大力度做好国企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职工生活困难。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2004年11月上旬至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统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蒋正华副委员长就检查情况作了报告。他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作假比较严重;现行统计体制抗干扰能力差,统计部门综合协调能力弱;有些统计制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数据的准确性;统计基础建设薄弱,基层统计任务负担较重;统计法本身不完善,影响实施效果。 关于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统计法,蒋正华提出,要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正确对待统计数据;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工作创新,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资源;深入研究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的若干问题。他还建议尽快修改完善统计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