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瑞麟被捕你也乐不起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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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19 生活报 | ||||||||
谢瑞麟被捕了!走在任何一个城市,几乎都可以看见挂着“谢瑞麟”金字招牌的珠宝店。如今忽然和儿子、该公司现任主席谢达峰等11人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原因是涉嫌向旅行社提供非法回佣。“回佣”者,回扣之佣金也,在大陆通称“回扣”。 旅行社要靠游客挣钱,导游就要靠吃回扣挣钱。港署认为旅行社吃游客的回扣属于非法,而在大陆却是把吃回扣看成是“定例”的。很多旅行社的导游一职,本没有固定工资,
据香港金饰业人士透露,金铺不惜重酬导游,佣金可达首饰人工费的五成以上,故将金饰价格调高六成。内地旅游产品的物价虚高部分不止六成,很多旅游产品专营店,给导游的回扣就要达到六成以上,全部佣金开支当然都转嫁到游客身上。 香港廉政公署可以拘捕谢瑞麟,罪名待定,但可治罪的名目无非以下几条:一,商业贿赂;二,涉嫌协助旅行社逃税;三,涉嫌本公司逃税。此类问题在内地旅行社同样存在,然而却难以对其依法惩处。有人认为,这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将贿赂犯罪分为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两种性质,而旅行社又有民营和国有之分,在实践中就会发生管辖不明的情况,影响司法效率。 其实,即使司法管辖权划分明确,还会涉及如何调查取证的问题。旅游产品供应商、销售商和旅行社、导游都是同一条利益链上的环节,不仅在回扣问题上尚难取证,就是对产品成本和虚高部分的差额也都难以查证。说到底,还是各地都把旅游当作一块肥肉,对那些“猫腻”并非不知,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又到了所谓“黄金周”,各地的物价又要上涨了,谢瑞麟被捕也挡不住。除非你自己把钱包捂得紧一点,否则还是要“挨宰”。(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