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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家无证药店露马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4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赵辉刘振实习生李楠)昨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翠华路取缔了两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这是药监部门“五一”黄金周前整顿药品市场专项行动的开始。据介绍,此次行动主要针对的是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擅自销售药品的药店。通过排查,目前我市此类药店有10余家,在整治行动中将全部依法取缔。

  在翠华路44号昶泰大药房,药监执法人员发现,店内仅挂有工商营业执照,虽然店主
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现场无法出示。随后,药监人员在该店清理违法销售的药品1000余种,价值近3万元,并依法予以没收。此外,在现场还发现了价值近千元的过期药品10余种。据市药监局市场处张建军副处长介绍,过期药品必须在库房中设不合格品区,进行控制性管理,且应该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不允许在店内存放。在翠华路125号城南医药店,经营者不但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而且将药品同花露水、保健品等混放。药监人员说,此前已对该店警告3次,但经营者一直不予整改。药监人员按规定没收了违法销售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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