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游行示威要报公安局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9:5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钟丹丹/通讯员徐建峰/林永华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公安局发出通告,凡要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都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
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要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未依法申请或申请未获许可的;未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段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视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发起组织游行示威的,也是违法行为。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红色专题
红色专题图铃免费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