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规定:计划生育农民60岁后可获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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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12 新华网 | ||||||||
新华网石家庄4月27日电(记者董智永)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获悉,对只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的农民,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给予5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这一制度在去年承德市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准备在全省所有市、县推行。 奖励扶助制度实际上就是改变原来惩罚多生的方法为奖励少生,使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政治上光荣、生活上有保障、经济上有实惠”,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既是我国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河北省去年在承德市进行了试点工作,并取得成功。在此基础上,今年准备在全省所有市、县推行。日前,河北省人口计生部门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摸底登记和专题核查,初步测算,目前河北省共有奖励扶助对象约10.5万人,需要奖励扶助资金6300万元。(完)(责任编辑:郝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