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电话咨询工伤保险(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14 重庆晨报 | ||||||||||
官员值守本报亲民热线,工伤认定及申请成为两大焦点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史永庆)昨天966966亲民热线的话题是工伤保险,仅两小时就接到市民打进的上百个咨询电话,市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陈涛和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科科长吴新义为市民支招。 据统计,打进本报966966亲民热线咨询工伤保险的电话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值守亲民热线的官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发生工伤怎么办? 在咨询过程中,大家关心的首要问题是,“受伤后,老板不赔钱怎么办,或者该赔多少,怎么赔?” 工伤保险官员解答,是否是工伤,最关键是要申请工伤性质认定,是否因工受伤的定性在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是伤者说是工伤就是工伤认定,也不是老板或用人单位说不是工伤就不是工伤。劳动部门一旦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有了合法有效保护自己权益的依据。 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没有参保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到哪申请工伤认定? 发生工伤后,伤者一般急于索赔,或等用人单位拿出处理意见。更多的则是伤者与用人单位作口头交涉,而这又多无结果。工伤保险官员说,这样,容易错过申请工伤性质认定一年的时效期。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以后,伤者亲戚家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都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本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到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性质认定,在之前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如果在注册地参加了工商保险的,就到参保地申请认定,没有参加保险的,就到事发当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失踪者家属咨询赔付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史永庆)“采沙船长江沉没,4人获救6人失踪”(见本报26日19版报道)。昨天上午,失踪者一家属打进本报966966亲民热线,咨询赔付问题。 郭家沱的王维业说,其兄王刚业是采沙船沉没事件的失踪者之一。王维业询问,这是否属于工伤,怎样向老板索赔? 陈涛告诉王维业,失踪并不代表已经死亡,如果申请赔偿,首先必须确定当事人是否已经死亡。 市民杨旭介绍:本月21日,自己驾驶公交车在上班时间被一不明身份人士殴打致伤,公安目前尚未下结论,现住在南岸人民医院的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 吴新义建议,应首先等待公安部门的结论,同时,及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性质认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