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惠政策延长 海口半拉子明年底处置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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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海口4月27日消息(记者许云)海口市积压房地产处置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目前尚有近200宗停缓建工程项目未复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至2006年12月31日,海口市计划明年年底前全部处置完毕。 据海口市规划局局长许西茂介绍,未复工的近200宗停缓建项目原报建面积达500万平方米,项目债权债务纠纷复杂,涉讼问题多。为了加快处置进度,专门成立了“海口市规划
海口市将根据以人为本、环境整治、减量原则,降低建筑密度,鼓励增加配套绿地和公共配套设施,在交通、绿化、城市空间方面进行合理整合,如取消小区分割围墙和重复效能道路等。同时,在不影响处置盘活的前提下,海口将根据停缓建项目自身用地及周边城市公用配套设施容量情况,以及消防、质量安全、抗震等技术要求合理降低开发强度。 对已封顶的停缓建工程项目,限期2005年8月底前全部复工,对重点地段、重要街区的停缓建项目限期2005年12月底全部复工,其它未复工的停缓建项目,分批(次)公告催促项目产权人办理申报处置手续。确保2005年基本完成80%以上未处置停缓建工程项目,2006年全部处置完毕。 为避免项目复工后又产生新的停缓建工程或违法建设行为,海口市将借鉴三亚市的经验,要求产权人对复工、竣工时限进行承诺及对不出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承诺。同时,按现状竣工的每平方米20元、非现状竣工的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要求产权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