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建议”叫人窝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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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3: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摩托车被盗,失主向警方报案时,民警竟然让他拿些钱给“目击证人”看病,安庆市民韩俊对他日前的遭遇深感不解。 韩俊的摩托车是存放在海燕东村宿舍区车库里被盗的。看守车库的解老向记者介绍了事情发生经过。4月25日上午7时许,解老发现一位年龄在20岁左右的陌生年青人径直向车库走去,解老当即阻止。年青人说:你们车库有辆摩托车在凌晨被盗了,我在阻止盗车人作案
解老知道摩托车在自己看管的车库内丢失,自己要负责任,于是央求这位年青人说清情况。这位年青人对解老说,他昨夜在城区一家网吧玩了一夜,天色蒙蒙亮的时候到海燕东村找一位熟人,刚进入宿舍区就发现有两人从车库内推出一辆摩托车,并用锯条撬车。他上前阻止,被两人打伤,摩托车也被人骑走了。他现在想找到失主,让他拿些钱出来给他看病。 失主韩俊很快便赶至现场。见到失主,这位年青人开门见山地对他说:“现在有两条路,一是报警,你们自己处理;二是我知道被盗的摩托车下落,拿些钱给我看病,我就带你去领摩托车。”解老在一旁问他要多少钱?年青人说:100元。 失主韩俊很不满意这位青年人的答复,更不愿意“私了”,于是双方“闹”到了菱北派出所。由于盗窃摩托车案件属刑事案件,此案随后被移交到菱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刚开始办案民警很公正地处理这件事,极力劝说这位年青人说出被盗摩托车的下落。警方在了解这位年青人的情况时,他称自己的父亲在某检察机关工作。经过电话核实后,有位警官竟然让我先拿出些钱来给那位年青人看病。”韩俊愤愤地对记者说,“如果说这位年青人确实因我的摩托车被盗案件而被坏人打伤的,我拿出些钱给他治疗是应该的。然而在事实的真相还没有弄清前,他们(办案民警)就让我拿出钱来,这让我难以接受。” 刑警大队吴大队长告诉记者:“当时我只是建议失主拿些钱给‘目击者’看病,拿不拿钱是失主自己的事。第一,那位‘目击者’是为阻止他人盗窃失主的摩托车被打的;再则,‘目击者’对盗窃者有些印象,可能帮助把人或车找到。我的这种建议并没有错。” 安庆市某律师事务所一位姓王的律师则认为:如果这位“目击证人”说的是实话,警方通过调查取证,证明他是为阻止失主的摩托车被盗,而遭不法分子伤害的,警方提出这种建议并无不当。如果警方没有证据确认“目击证人”所说的是事实,警方建议失主拿钱出来有些欠妥。 (杨宏伟 本报记者)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