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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桑粤春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3:2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据新华社长春电曾在吉林省名噪一时的桑氏家族倒台了,这个家族的核心人物——原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长春吉港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桑粤春26日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桑粤春共贪污价值近1.3亿元的公款和财物,参与诈骗银行贷款3400多万元;犯下的罪名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强奸罪等14项。同时被宣判的还
有桑粤春的姐姐桑粤萍、哥哥桑粤东、弟弟桑粤安等17名团伙成员。宣判后,桑粤春、桑粤萍和桑粤东等人明确提出上诉。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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