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墓人被罚4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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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4:30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南昌4月26日电(记者胡锦武周伟)近日,南昌市湾里区对一民营企业家在南昌市梅岭国家森林公园修建豪华坟墓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了罚款、党纪、政纪等处分。 当事人褚建庚、徐桂芬夫妇私自改变用地性质,将农业开发用地改为建坟用地,在整个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责令其限期拆除坟墓,在原地恢复林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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