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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并未真正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6:56 法制晚报

  新闻提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今天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已成为制约本市绝大多数法院工作的“瓶颈”。统计显示,从1993年到2004年,北京市法院年审判案件由7万件增加到30多万件,一线法官年均审判案件由31件增加到167件,而全市法官只增加了99名,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和诉讼成本。

  前些天媒体报道北京朝阳区法院今年前4个月收案出现“井喷式”增长的时候,审判任务繁重与审判力量不足这一对突出的矛盾,被媒体形象地概括为“诉讼爆炸”。不过,有作者依据美国学者奥尔森在《诉讼爆炸》一书中提出的定义,认为中国当前一些地方诉讼量不断增加,只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司法诉讼及其运作机制远未对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根本谈不上“诉讼爆炸”,所以“诉讼爆炸”是一个伪问题。

  媒体所称的“诉讼爆炸”,只是诉讼量在表面上的大幅上升,从绝对数量上看,中国人的诉讼不是太多,而是仍嫌其少。证据之一是,日本的诉讼率一直较低,为此日本曾围绕国民的“厌讼”心理展开关于法律意识的讨论。中国尽管近年来社会纠纷有所增加,但人均诉讼率仍然不及日本的一半。诉讼量仍嫌其少,却又呈现“爆炸”之势,只能说明司法资源总量的严重不足,以及在地区上的分布失衡。因此当务之急,不是要劝阻公民尽量少打官司或不打官司,以此减少诉讼量,避免“诉讼爆炸”,而是要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扩大司法资源总量,促进地区分布平衡。一味强调“诉讼爆炸”给法院带来的压力,无异于给中国人刚刚有所觉醒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泼了一盆冷水。

  还应该看到,在所谓“诉讼爆炸”的背后,存在着司法资源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一方面,有的法院尽管任务十分繁重,却坚持受理了一些原本不应受理的案件,包括一些名人官司。最典型者莫过几年前某歌手状告一家音乐网站名誉侵权案,起因是该网站搞了个“国内歌坛十大丑星”评选活动,将该歌手评为“第三丑星”。这要是在西方国家,谁都知道不过是媒体拿公众人物开玩笑,公众人物一笑置之可也。可我们的法院却一本正经地受理了该歌手的诉讼,并一板一眼地判决网站败诉,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法院若是把宝贵的时间精力节约下来,多审理几起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案件,该有多好。

  作者:潘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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