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起火“烧掉”49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20:07 扬子晚报 | ||||||||
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近日先后3次为兴隆县一居民兑换残币196万元,把他因火灾烧残的245万元人民币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去年4月14日,河北省兴隆县一居民家中不幸发生火灾,将其存放在家中的245万元人民币烧成残币,急得一家人心急如焚。他们一家人带着4纸箱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残币,找到工商银行山庄支行虹桥储蓄所寻求帮助。该储蓄所员工带着当事人找到中国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货币金银科。货币金银科对此事高度重视,仔细对被烧毁、粘连在一起的残币逐张进行揭张和粘贴,最终为该居民兑换人民币19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