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审议中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履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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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23:11 新华网 | ||||||||
新华网日内瓦4月27日电(记者丁喜刚)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27日在日内瓦万国宫开始审议中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首次履约报告,审议工作为期3天。 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团代表沙祖康大使首先作了陈述发言。他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报告撰写和审议工作,成立了由外交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沙祖康指出,自公约批准4年来,中国政府忠实履行各项义务,尽最大能力采取适当步骤,以求逐渐达到公约所载各项权利的充分实现。沙祖康还着重介绍了中国在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的最新情况。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是最有影响的国际人权文书之一。中国政府于1997年10月27日签署该公约,2001年3月27日递交批准书。根据公约规定,中国政府于2003年6月27日按期向联合国提交首次履约报告。报告包括内地、香港和澳门三部分履约情况,其中港、澳部分各由上述特区政府自行撰写。此次参加审议的中国代表团由中央政府和两特区政府官员组成,并分别向委员会介绍履约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