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连夜还钱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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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1:31 京华时报 | ||||||||
作者: 穆奕来源: 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马清文)是把捡到的钱包还给失主,还是放回原地不管?前晚,通州人李强拿着钱包犯了难。要知道,他目前是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罪名就是盗窃。 李强(化名),家在通州区张家湾镇,5年前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服
前晚9点半,李强回家经过世纪联华超市时,捡到一个红色钱包,内有三张银行卡及身份证、美容卡等物件。怎么处理这个钱包呢?想想自己的身份,李强犯难了。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李强最终打定主意,按照身份证上的住址,顶着大风,于当夜十一点半找到了失主家。“太感谢你了,太感谢了……”他听到失主连声对他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