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车照样判交通肇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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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1:5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日前,造成16人死亡、14人受伤的江津四面山“6·17”特大交通事故案宣判:除驾驶员陈世全被判6年有期徒刑外,没有开车的工程安全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民工头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4年5月,王某承包了江津市电力建安公司付家至四面山35千瓦输电线路的安装和架设工程。施工前,现场技术负责人张良祖委托黄传友招了30多个民工。为降低成本,他要求
当年6月17日早上,30多名民工需送往工地。陈世全向何云耀叫苦说拖拉机装不下,要求何用轿车装几人,被拒绝。陈世全只得“赶鸭子上架”。当日中午12时10分左右,他又接30名民工回驻地吃午饭,当行至付(家)四(面山)公路15公里处时,拖拉机侧翻造成16人死亡、14人受伤。交警现场勘察后认定,陈世全负事故全部责任。陈世全、何云耀、张良祖、黄传友被江津市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江津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世全受何云耀等人指使,违章驾驶有故障的农用拖拉机违章载运民工,并造成特大交通事故,遂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法院同时认为,何云耀、张良祖、黄传友虽然不是机动车辆驾驶员,但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施工工地上安排、指使陈世全用不能载人的农用拖拉机违章载运民工,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应属同案犯,故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何云耀、张良祖有期徒刑3年和2年零6个月,判处黄传友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记者 李定兵 实习生 陈涛)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