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消保委拟召回小型杯果冻 建议贴年龄警示标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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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1:56 东方网 | ||||||||
东方网4月28日消息:昨天,市消保委召开了“果冻食品安全问题”座谈会。市消保委主任胡正昌提出,果冻包装上的安全警示应该更加醒目;建议婴幼儿不要食用果冻;质监部门尽快制定标准对果冻的外形、尺寸和柔韧性加以规范;同时希望各生产厂商在有关标准出台前,主动停产并召回有安全隐患的小型杯果冻。据悉,目前已有3家企业响应了这一号召。 儿科医院的专家表示,儿院每年都会接到5-10例因果冻导致的窒息病例,有些虽然经
与会专家还建议,应对食用果冻实行分级制,提示0-3岁婴幼儿勿食果冻、4-7岁儿童在成人监护下食用。 作者:郑木粱 (来源:i时代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