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预警防食品安全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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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2: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在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定期监督检验中,某一类(种)食品质量合格率低于70%的,就应启动食品质量安全预警。记者昨天获悉,针对近期国内接连发生的苏丹红、“人造牛奶”、硫磺金针菇等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我省质监部门25日出台了《食品质量安全预警与应急处置实施办法(暂行)》。 该《办法》规定,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和区域范围,
对需要发布的社会预警,应报经同级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同意后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方式发布预警公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种类和级别、食品名称及质量状况、预警范围、预警启动时间、信息来源、危害程度、应对措施、消费者注意事项、发布机关。 (徐立法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