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经销商被判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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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4:52 北京青年报 | ||||||||
安徽 劣质奶粉致婴儿死亡后续——— 据《江淮晨报》报道,阜阳市中级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宋敏的上诉,维持初审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判决。
被告人宋敏自2002年9月份开始从事个体经营,在太和商城经销食品。从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19日,先后有4名婴儿因食用被告人宋敏购进分销的奶粉,而出现严重的营养不良症状。两名婴儿住院期间死亡,另两名患有营养不良综合症。2004年4月26日,太和县卫生防疫站对奶粉进行了检验,结果为蛋白质含量每百克含0.89克。在被告人宋敏购进该批奶粉过程中,推销人员仅提供了厂家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且复印件未加盖该厂印章,既没有购销发票,也没有检验报告单。(刘稳梧亦亭万毅) 重庆两经销商被判七年 据《重庆商报》报道,因经销劣质奶粉,导致奉节男婴毛俊霖死亡的劣质奶粉代理商罗兵、经销商文超武二人,26日被渝中区法院一审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0元。本案另两名被告吴利群和吴伦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 作者:许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