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立法推行节能建筑 出台《建筑节能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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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5: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在4月24日举行的2005年中国(重庆)科技地产高峰论坛上,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呼吁:要推行节能建筑,就应先立法,出台《建筑节能条例》,建筑不节能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抓节能抓了这么多年,但新建住宅里边只有50%符合节能标准!”宋春华表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相应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没有跟上。据了解,目前我国有节
你的建筑不节能你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建委副主任但小龙也表示,重庆市是冬冷夏热的地区,能源消耗比较大。目前,重庆的住宅建筑存在高投入、高能耗、低产出的问题,一些单位对能源、节能重视不够,90%以上的楼房达不到住宅建筑节能标准,更需要大力推广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 但小龙介绍,虽然节能建筑增加的建设成本在七八年后就可通过节能收回,但重庆多数开发商因为注重短期利益而不愿主动采用节能技术,重庆节能建筑推行较缓慢。据其透露,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重庆市建委将在今年内率先出台相关节能法规,并在建筑业强制执行。 记者喻奇树实习生杨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