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认为——新规出台前结婚也不应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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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6:3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陆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我市高校,本报报道的那名大四女生并不是唯一一个偷偷结婚的在校学生。学校究竟有无权力处分在教育部新规实施以前就结婚的在校学生?昨天,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建邺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欧雨农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
所以,他认为,虽然目前新规还未实施,但对于之前违反校规私自结婚的学生,学校还是不应该处分。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