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机动车排放新标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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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7:18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环保总局27日向社会公布了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新发布的五项排放标准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其中,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Ⅳ号排放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他标准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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