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要求重点信访案件 公安局“一把手”督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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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7: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姜远海通讯员王昕报道:昨日,省公安厅在《信访条例》学习培训班上明确要求,重点信访案件由省厅签批市州公安局“一把手”,实行“一把手”督办,限期回复。 据悉,公安信访部门还将落实首问接待制,实行包督到底。对因公安民警执法过错和工作失误造成的重点信访案件,省公安厅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另按要求,各级公安信访部门还要做到信息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方便信访人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