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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收费培训误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7:3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渭南讯(记者 郝建国)昨日本报报道了渭南市卫生局向当地部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收取600元的培训费一事后,一些报考者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及时给他们报名。但陕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采访时表示,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工作已于4月25日结束,故“只能考虑来年做得更好了”。

  据渭南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介绍,“第三年报名时必须培训并交600元的培训费”是
依据省卫生厅科教处负责人李建光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规定的。昨日李建光就此问题接受采访时承认,他的讲话中有关于“培训”的要求。他说,他的讲话内容来自卫生部2001年4月30日出台的《关于医师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文件。

  对于法学专家质疑卫生部门强制报考医师资格的人员接受考前“培训”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问题,李建光称,他是在看了报道后才注意到这个问题的。“过去一直都是这么执行的。现在既然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向卫生部反映。”对于那些因不愿意接受强制培训而未能报名的人员该怎么办呢?李建光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工作现已结束,只能考虑来年做得更好了。”

  过期文件成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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