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政府买岗位有悖市场规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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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7:37 新桂网 | ||||||||
近年来,南京市为了促进走出校门的新生劳动力能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政府不仅拨出大量资金向企业购买岗位,而且注重加强对新生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今年,南京市已为新生劳动力购买岗位3000个(据《江南时报》4月27日报道)。 由政府出资,为走出校门的新生劳动力“购买”岗位,意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我不否认,这一举措可以缓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并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然
首先,政府财政出钱买岗位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原则。财政资金来自税收,纳税人之所以向政府纳税,就是让政府为自己服务。所以,政府财政是“公共”的,它理应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提供“专用产品”,理应为公众服务,而不能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服务。 其次,工作岗位无疑不是商品,它应该是一种充分市场化的产物,现在有了政府这个特殊的“买方”,完全违反了最基本的市场原则和规则,打破了就业中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为岗位被政府买走了,用人单位没有自主选择权,进入者的素质就无法把关;加之政府买岗位具有“行政命令”的色彩,劳动者同样不能自由择业,劳动者的利益有可能受损。 第三,政府有越俎代庖之嫌。为了实现新生劳动力就业的目的,去“购买”岗位,一方面不利于人才的有序流动,另一方面会使政府“购买”岗位的受益者,陷于“温室效应”的误区,这样的“购买”,如果从社会整体来看,又有多少意义? 鼓励有培训能力的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技能培训,而且注重加强对新生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南京市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总体思路是无疑正确的。但是,由政府出资从社会机构“购买”下来,这不是市场行为,而是一种行政行为,这样的“交易”,易造成社会公共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浪费。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政府职能与市场规则的界限。(新疆胡杨木) 新桂网 作者:胡杨木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