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安惠君案公开审理背后的遗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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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7:37 新桂网 | ||||||||
备受瞩目的原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局长安惠君涉嫌受贿210余万元一案,4月26日在深圳中院公开审理。但此案只是在一个仅容纳二三十人的小庭开审,不但市民无缘旁听,而且所有外地媒体记者也一律被拒进入法庭旁听。而获准旁听庭审的仅有深圳本地的3家媒体(见本报今日26版)。 围绕安惠君案公审而出现的各种出人意表的不正常现象,不能不令人疑窦丛生。
首先,既然是公开审理,为何不让媒体记者、普通市民参加旁听?安惠君涉嫌受贿一案,由于此前盛传其个人生活糜烂及有索取性贿赂的传言,因而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这是不难理解的。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深圳中院等有关方面对安惠君一案的庭审旁听,设置了重重限制,须持旁听证方可进入法庭旁听。同时,因该案选在一个只容二三十人的小庭开审,不但普通市民无缘旁听,甚至连蜂拥而至的外地媒体记者也一律被拒进入法庭旁听。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持有身份证就可自由旁听公开审理的任何案件。而记者进入法庭采访更是其正常的权力。深圳中院等有关方面限制市民旁听和外地媒体记者入内采访,实在令人诧异。 其次,究竟是哪些部门,是谁在强行干预深圳中院关于安惠君一案的庭审安排?据深圳中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者称,安惠君一案原本拟选择在可容纳近千人的最大审判庭进行审理,但因为深圳市有关部门与法院进行交涉后,最后改在仅容纳二三十人的法庭进行,并要求发旁听证,且对媒体的进入也进行控制,所进入媒体均为深圳本地媒体。如此说不虚,则问题严重了。常识告诉人们,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干涉法院正常的依法审理活动。 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哪些部门、哪些人公然给法院施压,胆敢干预法院正常的审理活动?从足以令深圳中院“屈服”这一点看,“与法院交涉”的“有关部门”一定来头不小!也因此,这事就更令人浮想联翩了。同时,由于庭审屏蔽了所有外地媒体的旁听,拒绝舆论监督,因而又难免使人对安惠君一案能否获公正判决产生了某种怀疑和担心。此外,人们难免好奇地追问:这些竭力干预安惠君案的公开审理者,他们究竟在害怕什么?是害怕舆论监督,还是担心庭审出现“意外”,暴露了某些人的丑陋面目?抑或是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从而要苦心孤诣地将公审变为“准公审”? 第三,为何只让深圳本地的三家媒体进入法庭旁听,而外地媒体记者一律被拒?据悉,3家深圳本地媒体的旁听证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提供。那么,深圳市委宣传部何以如此偏心?无他,本地媒体在自己掌控之下,飞不出其手掌心。但外地媒体就不同了。虽然类似情形不乏其例,但终究还是让人侧目。不久前,深圳市因率先将保障新闻舆论权利的内容写入该市的相关法规之中,一时间颇受好评。然而,在安惠君案的公审上的表现,却又令人大跌眼镜,莫非相关法规只是在纸上实施? 其实,安惠君受贿案只是一宗普通案件,深圳有关方面大可不必如此小心翼翼、如临大敌。除非某些人身上有屎、心中有鬼。又或者,这些人至今仍受安惠君余威的影响。总之,安惠君一案的“公开审理”几乎沦为徒有虚名,令人遗憾。倘若再由此引出人们更多其他的质疑和联想,就不仅仅是遗憾了!(广东默客) 新桂网 作者:默客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