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找零的行为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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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8:38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前天,晨报《花350元打1分钱找零官司》的报道,引起超市、学者、普通市民等的热议,各方意见针锋相对。有超市认为分币找零在操作上确有实际困难,市民应予以理解。 1分钱官司维护人民币尊严 在审计岗位工作了30多年的吴先生来电说,超市分币找零“四舍五入”是不对的,我国法律规定主币为元,辅币为角和分,分以下才可以四舍五入。吴先生花350元打官司的行为
昨日,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自称是超市从业人员的读者来电说,分币的流通不畅是主要问题,超市每月到银行兑换分币零钱都有一定的额度,超过额度,银行就不再负责兑换。而所兑换的硬币根本就不够使用,所以造成了此种情况。吴先生应该理解才对。“市民若能带零钱逛超市,超市的找零压力会小不少,但实际上有多少人会带分币进超市呢?”他说。 分币淡出流通领域 “吴先生打官司精神可嘉,但我劝他不要为难超市了。”在南大读金融专业的大学生童同学来电说,“我家分币都在储钱罐里睡大觉,分币在城市淡出流通领域的事实无法回避。” 律师:不找零违法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律师表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分币是国家仍在流通的一种货币。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妨碍人民币流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超市不找零的行为显然是违反该条例规定的。 作者: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