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递交世博会注册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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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8:53 东方网-文汇报 | |||||||||||||||||
审查通过即标志法律手续最终完成吴仪签署
根据《国际展览公约》规定,一国在获得注册类世博会举办权后,必须在该届世博会开幕5年前向国际展览局递交注册报告,而惟有在《注册报告》通过后,一国才在法律上真正具有举办世博会的资格。上海世博会注册报告经国际展览局执委会审核后,将提交国际展览局全体成员国代表大会审查通过,这将标志着我国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法律手续最终完成。同时,《注册报告》将作为未来5年筹办上海世博会的纲领性文件,今后筹办世博会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履行和兑现《注册报告》的承诺。 整个《注册报告》8万多字,分8个部分和6个法律附件。8个部分分别为“相关法律和财政措施以及组织机构的法律地位”、“名称、主题与持续时间”、“上海世博会主题深化与园区内活动分类和介绍”、“世博会场地规划”、“财务计划”、“沟通与推介计划”、“后续利用的初步计划”及“初步商业化计划”。6个法律附件包括“一般规章”、“参展合同”、“特殊规章第1号”和“特殊规章第2号”、“取消世博会的赔偿条款”以及“对于发展中国家援助方式的初步说明条款”。 预计上海世博会注册报告将在今年12月的国际展览局第138次大会上提交审议。在《注册报告》正式递交后的7个多月时间内,是我们与国际展览局及其成员国不断沟通、加深理解和达成共识的过程。此后,中国政府将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发出正式的参展邀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