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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客厅”纵横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8:54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等发起成立的上海民企沙龙昨揭牌

  文/本报记者洪崇恩

  昨天下午,由本报和上海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发起的“上海民企沙龙”在文新大厦揭牌,并举行“促进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恳谈会”。30多位上海知名民营企业家及其代表与会,与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长、著名民营经济研究专家保育钧一起共话国务院“非公有制经济36条”出台后民企的发展趋势和产业环境,也对上海市正在酝酿的“非公有制经济38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保育钧就“36条”出台后我国的深化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等问题作了主题演讲。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发来了书面讲话,对上海民企发展寄予厚望。参加沙龙的民营企业家则踊跃发言。会上还宣读了“上海民企沙龙”的宗旨和活动办法,获得与会民营企业家的赞同。

  民营机制期待系统化

  郭翔(国翔科技公司总经理):“非公36条”的出台好比“春雷”。我们民营企业都等待着“春雨”——相关的具体政策和法规出台。目前,上海民营企业虽然已有数十万家,但规模大的不多。上海的民营企业应该走产业集群化道路,共同发展。一个重要前提是信息共享。

  季正纲(上海奇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非公36条”的出台是市场环境走向自由的希望,希望有相关政策扶持,将之落到实处。同时政府应该更系统地看待民营机制,新的问题出现时,用旧的办法解决是不行的。希望随着36条的出台,出现一种有效率、准确、具备相当预测能力的政府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知识和智慧服务。

  下功夫改善民企发展环境

  蒋自强(上海华盛企业集团、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改善上海的民企社会环境还需下大功夫。对于发展中的民企,最大的困难是资金来源不足。这个问题若不在观念上法律上程序上彻底解决,下大功夫构筑民企资金链,上海民营经济想要有更快发展、想要整体上水平,我看是有难度的。

  郑永刚(杉杉投资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新浙商之所以发展快,与浙江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分不开。要改变轻视民企的观念,需要形成全社会的氛围,当然政府仍是起主导作用的,还要有主流媒体的正确导向。

  张秀智(春秋航空首席执行官):民营企业迫切需要更多的信息交流,这也可以成为政府在制定和修改民营企业行业法规时,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一个渠道。当然,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多到企业现场调研,使得出台的法规能更实际、更贴切,还希望在民企借贷问题上,政府能给予更大的支持。

  屠海鸣(上海豪都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现有的民营企业大多数缺乏现代国际营销途径和工具,也缺少自主科技研发能力;政府对民营企业的财政支持还没有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法制意识,有的还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政府应该加强对民营企业进行法制教育。

  时机大好民企要奋发

  卢伟光(安信地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政府推出“非公36条”,是对民营企业更大保护和支持的明确信号。我想,现在该是我们自己,多考虑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时候了。

  张文荣(上海亚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民营经济的作用越来越大,地方财政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民营企业,就业问题更主要靠民企解决。现在,正如厉以宁先生说的那样,中国民营企业应该自信、应该振作,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好,努力创造更大的业绩。

  季永萍(徐汇软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中国民营企业信息量不足以及信息不及时的问题非常突出。我们许多民企的发展是建立在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建立社会化的知识库或信息中心越发显得重要。

  广开新渠道培育“新沪商”

  李培升(上海中开投资服务公司总经理):当前,上海也广开渠道,成批培育富有上海特色的“新沪商”。利用上海自然和人文的多方面优势条件,改善经营环境,引入外地民资来沪“二次创业”,这是培育新沪商的一条捷径。

  上海每年数万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毕业涌入社会,他们中不乏希望在上海创业的有志青年。政府部门要推出更适宜的政策,切实地帮助他们创业。今后,一定会从中涌现出大批“新沪商”。(记者洪崇恩实习生王翔整理)

  与民企同在

  文/厉以宁

  文汇报和上海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合作,发起“上海民企沙龙”,邀请我参加沙龙的首次活动并在会上和大家交流,不巧的是近日北大正在进行博士生预答辩,时间发生了冲突,非常遗憾,只能书面转达我对上海民企沙龙成立的祝贺。

  民营经济的巨大作用和影响,现在已经得到社会公认了。不说它的其他贡献,光是许多民企在没有国家任何投资的前提下,为社会创造那么多的价值、为国家提供那么巨大的税收,就应当令人肃然起敬。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多想些办法,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合法经营、顺利发展。

  我特别看重上海民营经济,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上海是我的第二故乡;更主要是由于上海是我国的经济重心,而且上海的民企相比起国企和外企,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作用也有待进一步发挥。

  最近,国务院公布非公经济36条之后,听说上海正在酝酿出台38条实行意见。这些指导性文件之外,还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它们将与36条作为一个整体,形成建国以来最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体系。

  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仍非一帆风顺。民营企业仍可能在很多地方遇到阻力甚至压制,得不到公平待遇,得不到发展所必须的社会资源。所以,对我国民营经济未来的发展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抓紧着手落实、认真贯彻36条,包括上海的38条。

  归根结底,要使中国民营经济得到更快、更健康的发展,还要靠各位民营企业家的努力,特别要自信、要奋发,奋发才能有为。

  对于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我想提两点希望。其一,政府部门对民营经济要更宽容。事实上,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的官员,并不比企业家更懂市场、更会应付各种挑战。国家之所以要把对非公经济的政策由“引导、监督和管理”,变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道理已讲得非常明白。

  其二,希望科学地引导舆论环境。我希望舆论,包括我所喜爱的文汇报在内,要多发掘民营经济的优点,宣扬他们在艰难环境下,荜路蓝缕、奋斗成功,然后又乐于为社会作奉献的精神,动员更多人关心、爱护、支持民营企业。

  (这是作者在“上海民企沙龙”首次活动上的书面发言。本报有删节)

  体制性障碍仍待消除

  文/保育钧

  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公布后,是不是民营经济就能高枕无忧、安然发展了?我看未必。因为,我们的面前,还有不少障碍,特别是体制性的障碍,有待克服。

  什么是体制性障碍?它的集中表现是,对社会资源配置,是靠计划,还是靠市场?是靠权力、靠长官意志,还是靠市场的需要、靠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

  很长时间内,我们的体制性障碍表现在许多方面。首先是市场准入。同时,还有财税体制、金融支持、公共服务、政府监管、舆论氛围,等等,都存在着。这种障碍是造成许多地方民营经济长期得不到发展的根本原因。

  如何消除体制性障碍?我试开两大“药方”: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尤其对于“公”与“私”,千万不可再以过去那套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思维方式,谈“公”头头是道,谈“私”羞羞答答,唯恐犯立场错误。要认识到我们从革命党到建设党,应该非常关注保护人们的私产、私权,这样才能公平对待社会资源的分配。使民营经济获得与国有、外资平等的各种权利。第二,抓紧开门立法,清理并破除原有的与36条精神不符的旧法规,制定相关的有助于公平竞争、保护私企私产的新法规。

  (这是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在“上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恳谈会”上的发言,本报有删节)

  昨天下午,由本报和上海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联合举行的“促进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恳谈会”现场。本报记者傅国林摄
民营企业家“客厅”纵横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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